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40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渝农复〔2016〕45号
市城乡建委:
现提出《关于改善我市农民聚居区环境的建议》(第040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供你们答复委员时参考。
目前,农民聚居区环境普遍存在脏、乱、差的现象,这与农业生产方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农民环保意识等多方因素息息相关。夏小敏委员对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的建议提得很好,针对性较强,对我市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面源污染防治、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及生态农业创新试点等工作具有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农民聚居地环境的改善,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我委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2015年底全市已建设部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6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54个。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依托旅游景区、农业园区、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力强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乡镇。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提出的“五有四无三覆盖”基本标准,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为要务,每年建设10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带动各区县每年建设区县级示范村3个以上,到2017年全市建成市和区县两级重点示范村1000个以上,到2020年全市建成示范村2000个以上。
(二)持续开展村社便道硬化建设。 紧紧围绕各区县功能区发展定位,与扶贫开发深度融合,以18个贫困区县为重点区域实施村社便道硬化工作。今后我们将继续抓好每年4000公里村社便道硬化建设,到2017年完成1.2万公里的村社便道建设任务,并确保建设质量,进一步发挥其建设效益,实现人行便道“院院通”、“户户连”,村民出行“晴天不扬灰、雨天不湿鞋”,解决群众出行问题,改善农村聚居区出行环境。
(三)深入开展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截止到2015年底,已搬迁安置51.63万人,占市委市政府确定50万人目标任务的103%。今后我们将按照“人口下山、产业上山、游客进山、产品出山”的总体思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重点解决好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和产业配套,让农户“搬得出来、住得舒服、富得起来”,全面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目标任务,改善集中安置点聚居区居住环境。
(四)做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紧紧围绕农业部提出的“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开展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开展面源污染定位监测,积极推广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有效减少化肥、农药和地膜的使用量。同时有选择性地在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较好的点,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发生,带动周围农户实现增产增收。
(五)加强宣传提升农民环保意识。 积极开展农业环保、农业清洁生产等知识的宣传活动,加强农民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农业生产技能和农户环保意识,把聚居区环境改善变为农民自觉行动,自愿参与当地环境改善。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联系人:张春媚,联系电话:89133114,邮政编码:401121)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