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659号提案的复函

16.06.2016  21:43

渝农复〔2016〕144号

 

 

高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第0659号提案)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要求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全市首批重点改革专项,为全市统筹城乡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首。市农委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理清思路,大力推进,取得较好进展。

去年,全市累计培育家庭农场13433个,比上年末增加1989个,已在工商部门注册4987个;发展种养大户13万户;农民合作社24585个,(其中:股份合作社3118个,组建联合社139家),比上年末增加2659个,实有成员350.4万户,农民参合率提高到53.5%。区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86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32家、市级龙头企业625家、区县级龙头企业2429家;预计2015年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可突破25000个,专业市场突破900个,农村经纪人达到6.8万人。

一、关于“认真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

市委、市政府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扶持力度,从财政、金融、保险、产业政策等方面加大投入并调整支持方向,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财政资金扶持方面:市财政每年安排10亿多元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年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投入增加到6000万元,农业、林业、乡镇企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全年对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超1.7亿元;中央财政投入4.4亿元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金融保险支持方面:积极落实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定向降准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将释放的资金投向“三农”等重点领域,引导多种类型金融组织支持“三农”发展;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2015年末累计实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827.2亿元,贷款余额275.58亿元;加强涉农融资担保工作,兴农融资担保公司、农业担保公司、三峡担保公司3家国有性质涉农担保公司在保余额近853.8亿元;2015年全市开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31个,投保保额134.78亿元,参保农户105.18万户(次),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作为重点对象,并依托农民合作社开展集中承保和理赔,受益农户17.46万户(次)。产业政策支持方面:推进以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为核心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重点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实施全产业链建设,立足我市五大功能区中的农业定位,优化区域布局,深化结构调整,延伸产业链条,将有比较优势的柑橘、生态渔、草食牲畜、茶叶、榨菜、中药材、调味品等7个优势特色产业打造成7大百亿级特色产业链,扎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扶持政策,力争到“十三五”末,发展种养殖大户20万户,升级改造和发展家庭农场累计达到3万家;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社达到3万家,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发展新型股份合作社累计达到5000万家,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累计达到100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8000家,其中,市级以上达到800家。

二、关于“着力推动土地有序流转,努力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条件

确权颁证是实现土地有序流转的基础。2010年,我市率先全面开展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省级行政区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了家底清、权属明、面积实、档案全和制度完善的目标。去年,我市再次被纳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省(市)推进试点范围,目前已下达2016年专项资金1亿元,完善确权颁证后续工作。2015年底我市共有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总面积3522.7万亩,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429.1万亩,流转比例40.57%。其中:农户流转675.6万亩,合作社流转267.2万亩,农业企业流转299.3万亩。新增的10个区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有序推进,试点总数达到16个。全市已健全完善区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在36个区县、870个乡镇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30个区县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有效提供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引导农村承包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坚决落实中央农地防止“非粮化”,禁止“非农化”的要求。市国土局建立了农民退出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的市场化通道,盘活了农村闲置、废弃的建设用地,促进耕地集中连片,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了用地条件,提高了土地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积极探索土地流转风险防控,个别区县还建立起了土地流转风险基金,业主要进来流转土地,必须向政府缴纳一年的土地租金作为风险金,由政府管控。同时,创新规模经营实现方式,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和联合或土地托管等方式,扩大生产经营面积;通过龙头企业与农民或合作社签订单,实现规模效益等。

三、关于“着力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

我市积极扩大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一是发展农业公益性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不断提升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加快基层供销社改造和重建,指导开展农资、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建设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等方式,面向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二是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机化专业服务队、防汛抗旱专业队、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队伍。引导城市工商资本、流通企业、服务公司、咨询机构等社会力量兴办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农村社会化服务。推行技术承包、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到田到户。通过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集中育秧(苗)、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供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管护、农产品营销服务。四是扩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中央财政支持我市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的区县,由11个扩大到35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公开招标确定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适合丘陵山区实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和模式,据调查,今年试点区内粮食生产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江津区的试点区域农机化率达61%,高出全区10个百分点。1200亩优质水稻全部实行全程社会化服务,1100亩花椒也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规模经营度达到83.7%,比试点前提高35%,椒农生产成本降低200多元/亩,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6.3%,比全区平均高13.2%。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公益性服务,不断拓展经营性服务,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力争到2017年,全市基本建成贯穿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关于“着力培育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人才支撑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是建设农业现代化的主力军,是应用现代农业科技的载体。因此,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有效解决未来“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是解决“三农”核心问题的关键。2012年以来,我市掀起了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热潮。去年,市农委组织活跃在农村生产一线的专家学者和技术骨干,通过田间培训、科技赶场、入户指导等方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万余人,农村实用人才1.7万人,累计达到57.5万人,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人才支撑。

新型职业农民,核心是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对这类主体,下一步,我们将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模式上进行引导,服务上多加帮助,努力培育一大批会经营、善管理、有效益的新型农户。

五、关于“着力深化改革,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动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改革工作,在全市农业农村“十三五”规划中专门安排部署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工作。推进“三农”工作,改革是根本动力。近几年,按照中央的部署,市委在农业农村方面安排了4项重点改革专项、16项重要改革任务、32项具体改革事项。合并同类项后,主要任务涉及7个方面共20项。农村产权5项:推进永川区、梁平县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深化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农业生产经营4项: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探索建立信息化助推农业农村发展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财政投入2项: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探索建立市级农业补贴评估机制。金融流通3项:完善农村融通体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扩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和种养殖收益保险试点。水利2项:实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维护机制试点;探索水利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林业3项: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森林认证和碳汇交易试点;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脱贫攻坚1项:建立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退出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梳理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改革政策,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提高执行政策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公开透明,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努力把政策用好、用活、用到位。研究制定区县推动改革的配套政策,完善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支农强农政策体系。

此复函已经市农委主任路伟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

 

(联系人:尹用国;联系电话:89133346;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