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五措施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30.09.2015  11:26

一是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协调联动执法。成立相关区级部门、镇街、经济板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小组”,专项推进市政污水管网、湖库整治、大气扬尘等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与巴南区召开重点工作对接会,专题研究南岸区黄桷垭片区部分污水排入小泉支流、巴南区鱼溪河污水流入迎龙湖水库等问题协同防治措施。

二是扎实开展“四清四治”和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共检查工业企业160余家,饮用水源地5个,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42件,行政处罚金额共计96.3万元,处理12369群众投诉1350余件。制定了2015年“四清四治”工作 “一源一案”治理方案,确保在2015年11月31日前完成纳入整改的问题共计1040个。

三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环环境保护行政与刑事司法联动,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开展代号为“利剑1号”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0件,向区公安分局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件,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四是切实提升基层环境执法能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15个镇街成立环保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40名。建立镇街工作联系制度,组织业务法规培训6次,19人取得环境监察执法资格15个镇街均配备了环保执法车辆、便携式环保执法取证设备等器材。

五是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成立南岸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配备环境应急处置人员6人,配备200余万元的环境应急处置设备。强化环境风险源头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从环评、验收、现场监察等方面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对区域内重点监管的41家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检查,组织10余个区级部门进行联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