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举办纪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颁布十周年座谈会

13.03.2015  17:48
  2月28日上午,为了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十周年,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市司法局、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召开了座谈会。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协社法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部分区县司法局和部分鉴定机构负责人共计70多人参加了会议。

  在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决定》颁布实施10年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司法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抓好《决定》的贯彻执行,有效地发挥了司法鉴定保障司法、服务诉讼的功能作用,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决定》施行后,司法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决定》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完成了《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的修订工作,率先制定出台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规则》和《司法精神病鉴定规则》,并先后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重庆市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重庆市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示范文本》、《重庆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重庆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咨询规则》、《重庆市司法鉴定执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保障和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制度规范。目前,我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轨道。二是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格局基本形成。侦查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实现了备案登记,形成了社会鉴定机构与职能鉴定机构相结合的统一管理体制;成立了市司法鉴定协会,建立和完善了司法鉴定行政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以地方法规为依据,将诉讼涉及的需要进行鉴定的事项全部纳入了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范围;建立和完善了司法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制度,为诉讼活动的依法顺利进行、促进公正司法提供了服务保障。三是司法鉴定基本适应了司法审判活动的需要。建立了一支具有较高执业素质的司法鉴定队伍。目前,全市登记有各类执业鉴定机构300余家。其中,法医、物证和声像资料类鉴定机构强制通过国家级和省级认证认可的达到80%以上,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被国家评为10家国家级鉴定机构之一。全市登记有执业鉴定人260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鉴定人占鉴定人总数的54%,具有本科以学历的鉴定人占鉴定人总数的近80%,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鉴定人占鉴定人总数的22%。通过持续开展执业教育培训、职称评定、能力验证、业务指导,全市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登记的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以及诉讼需要进行的会计、事故、价格、产品资质、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农(业)林、食(药)品安全、电子数据、环境损害等30多个行业、领域,鉴定业务基本满足了诉讼的需要。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受理司法机关委托的重大疑难鉴定案件1000余件,一些重大疑难鉴定技术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市内外诉讼涉及的鉴定案件40多万件,基本适应了司法审判活动日益复杂化、专业化的鉴定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鉴定服务需要。四是司法鉴定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建立和完善了司法鉴定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了行业自律监管作用的发挥。建立和完善了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两级管理体制,实现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全覆盖。建立和完善了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制度,通过定期开展鉴定质量检查、鉴定机构能力验证、违规违纪调查处理、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指导、社会公开监督等措施,规范了司法鉴定执业行为,维护了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五是司法鉴定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日益显现。基本建立和完善了行业协会自律制度,增强了行业自律管理的有效性。建立健全了行业自律的组织机构,基本实现了行业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行业执业特点和鉴定业务的需求,成立了相关的12个专业委员会,较好在发挥了行业协会在自律监管、执业指导、业务培训、技术研讨等方面的作用。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决定》的贯彻落实踊跃发言。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处周修友处长认为,2005年颁布实施的《决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司法鉴定管理方面的法律性文件,在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和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方面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决定》的颁布实施使得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和执业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效规范了司法鉴定活动,提高了司法鉴定质量,提升了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下一步,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多的举措,切实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司法鉴定人邹明理说,《决定》是我国几届政法部门领导人、法学家、鉴定管理工作者艰苦努力,并经立法机关审查颁布的第一部促进我国司法鉴定事业全面发展的法律,今后要逐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进一步调整司法鉴定专业布局和地区布局,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使司法鉴定技术科学化、法制规范化发展。重庆医科大学副校长、市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邓世雄发言讲到,《决定》实施10年以来,法医学专业发展非常迅速,全国开办法医学专业的高校从10年前的10余所发展到40余所,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这为法医学专业的就业提供了巨大支持,促进了高校的发展,他从协会的角度建议,要在《决定》的框架下积极探索制定技术规范,提高机构的鉴定水平,使司法鉴定事业持续发展壮大。市检察院文宁副处长说,《决定》作为鉴定行业唯一的一部法律,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对行业发展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期待《决定》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得到进一步完善。市政府法制办项音谈到,在下一步《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的修订工作中将吸纳各位专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地方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张山副主任指出,《决定》颁布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鉴定行业监管得到加强、行为得以规范,提高了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专家学者多提好的意见,使我市司法鉴定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和提高。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明辉同志指出,下一步要根据中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党委的工作部署,一是要进一步抓好《决定》的贯彻执行。围绕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创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模式。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我市《条例》的创新工作。从立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出发,提升我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司法鉴定监管工作。严把司法鉴定的准入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司法鉴定质量保障。确保司法鉴定的行为公正、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业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鉴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