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3号建议的复函

08.06.2016  20:50
  鲁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应组建跨区域性国际科研创新中心打造产学研资本市场整体产业链的建议》(第0113号建议)收悉。经我委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已经推进实施的情况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市委四届七次全委会做出了“加快建设西部创新中心”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我市创新发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15年,预计全社会R&D支出达到250亿元、增长23.85%,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3件、增长26.47%。重庆区域创新综合能力全国排名稳定在第8位、综合科技进步指数全国排名从第12位提高到第10位。全年GDP增长11%左右。这些情况表明,我市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社会和科技基础建设西部创新中心。    一是出台全市创新驱动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去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明确了未来五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推进机制等,并成立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    二是推出“九条科技改革新政”。 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攻坚破冰,对科研项目、科技经费、科技金融的管理在全国率先大胆改革,探索形成了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九项制度成果。实行财政科技经费定额资助,所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由政府购买专业机构的评估服务,合理确定财政经费资助额度。推行市场类科研项目事后补助,对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约束性后补助,按目标进度拨付;对于企业个性技术创新项目采取奖励性后补助,一次性到位。大幅提高人力资源费比例,科研项目人力资源费比例提高到政府资助经费的30%-60%,实行签字领取。科研经费支出管理充分放权,除人力资源费支出比例限高外,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研发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和合理调整政府资助经费的支出结构,不用再报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科研经费结余一律归己,对通过结题验收的政府科研项目,其结余的科技经费不论多少一律不再收缴,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安排用于科研相关工作。实行政府科研项目结题第三方验收,对于申请结题的科研项目,由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服务,由其进行独立、专业化验收。纵向课题与横向课题一视同仁,在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科技奖励等方面,对于科研人员承担来自于市场的横向科研项目与来自于政府的纵向科研项目完全同等对待。科技金融只做“引导”、不做“直投”,政府资金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全部调整设立为“引导基金”,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做大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不直接投资具体项目。科技金融只参股、不控股,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组建子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40%,子基金一律由创投机构负责专业运作、由市场决定具体投资项目。    三是大力培育科技创新机构。 着力解决高层次研发创新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按照“产学研协同创新、国内外合作创新、线上线下互动创新”等开放式创新要求,对接需求、主动布局,大力度引进市外、国外高端研发机构与人才团队,推进科技创新机构改造提升。培育企业研发创新中心,推动长安集团、重庆大学作为牵头单位,联合相关企业、科研院所以及高等学校等,搭建自主品牌汽车、化工过程反应等国内行业领先的研发创新中心,共同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构建起以大型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业研发创新体系。培育新型科技研发机构,积极推进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建设,重点推进以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开发为主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的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以技术成果转化、成果孵化为主的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截止2015年,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108家(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8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81家(其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8家、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12家,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81家,其中引进院士团队3个、上市公司研发机构2家。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启动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试点申报,整合各类创新资源,以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为重点,面向行业提供贯穿研发设计到商业化各环节的创新支撑服务的战略性创新平台,同时将充分聚集国内外的优秀人才、企业和科研资源,形成跨行业、跨区域的创新生态系统。    四是加大科技创新政策激励力度。 简化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和政策覆盖面。出台《重庆市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办法》,从政策法规角度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并新设立1亿元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印发《关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通知》,从2015年起,市财政新增安排1亿元设立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资金,通过项目后补助和股权投资等方式对企业研发活动进行支持。市级各类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力度。对产学研协同创新实现成果在渝成功转化的重大研发项目,按技术合同市级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对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2年内按引进人才年收入的一定比例对企业进行补贴,降低引智成本。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精神,从安家资助、分配激励、项目扶持、培养使用、保障服务等方面,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渝创新创业。目前,全市已累计认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630人,共发放安家资助、岗位津贴、个税奖励等9105.8万元,为激励人才创新创业,优化我市引才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下一步的工作考虑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以推动西部创新中心建设为动力,按照目标定位,抓重点、补短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构建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    (一)加强统筹,做好西部创新中心建设顶层设计    按照“高端站位、虚实结合、远景规划、分步落实”原则,结合重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会同重庆市生产力发展中心正在研究制定建设西部创新中心的总体规划,将对建设西部创新中心的目标定位、路径选择与推进机制做出安排,预计6月份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一是明确目标定位。按照“集聚创新资源、形成极化效应,引领创新发展、形成辐射效应”的区域创新中心功能定位,布局建设在西部地区具有引领作用,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高度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布局建设在西部地区具有示范作用,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力的制度创新体系;布局建设在西部地区基于技术创新体系和制度创新体系之上,有利于全民创新创业的软硬环境并重的综合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加快提升重庆在西部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中的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能力,力争2020年初步建成具有西部创新资源集聚能力的创新中心,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西部创新发展引领能力的创新中心,2030年全面建成具有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西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能力的创新中心。    二是明确实施路径。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中“科技创新处于核心地位、文化理论创新发挥基础作用、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带有根本性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体现基本要求”的总体把握,全面推进、协同实施西部创新中心建设。科技创新将瞄准技术变革和产业革命,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互联网产业和大健康产业为重点的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实施技术引领和创投资本跟踪,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文化理论创新将围绕培育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全面系统发挥基础作用;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将围绕完善市场经济与构建法治政府两大目标,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变革,加速形成创新激励与保障机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致力于掀起改革开放之后的第二轮创业高潮,大规模激活微观经济,致力于重组人才资源优势,第二轮释放人口红利。    三是明确推进机制。依托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西部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其中,由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推进科技创新,宣传主管部门牵头推进文化理论创新,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市级有关部门联合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深化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体制。    一是政府科技资源配置改革。以推行竞争立项、定额资助、事后补助、第三方验收为重点,提高科技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    二是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改革。以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转化转移奖励、无形资产管理为重点,促进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是传统科研院所管理改革。以完善院所管理体制、法人治理结构、人才激励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激发传统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    四是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以强化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物收储运营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重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保障和激励创新作用。    (三)升级载体,加快完善技术创新体系。    一是从科技研发环节考虑,引进培育高端研发机构。把研发机构作为集聚创新要素、整合跨界资源、支撑产业技术创新的核心载体,力争在机器人、3D打印、精准医疗、物联网等领域引进培育国内具有较高水平的研发机构10家左右,在液晶面板、集成电路、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组建一批国内行业领先的研发创新中心,大幅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二是从成果转化环节考虑,升级创建品牌众创空间。围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嫁接现有创新资源,积极搭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新型孵化载体,力争引进培育国内具有较大品牌影响力的众创空间10家左右,整体带动全市众创空间从1.0版迈向2.0版。   三是从产业培育环节考虑,加速布局重点科技园区。统筹各类科技园区建设,力争依托国家级高新区与两江新区核心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永川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同时新培育若干个市级高新区和特色产业科技园区,积极塑造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   (四)强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向创新服务转变。   一是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通过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提供科技资源检索、信息查询、检验检测、专家在线咨询、“双创”项目线上孵化、科技大数据分析等服务内容,力争年内聚集各类科技机构8000家以上,开放共享科技文献资源40T、仪器设备3500台套以上。   二是科技成果交易转化服务。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行动,引导支持设立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专业化的技术经纪人队伍,促进科技成果交易撮合,力争年内促成科技成果交易100亿元以上。   三是科技金融创投支撑服务。支持区县、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共同设立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为创新创业提供融资支持,力争年内参股基金规模达到170亿元。同时,整合科技金融服务资源建立科技金融服务联盟。   四是科技人才协同保障服务。一方面,依托科技平台聚集各类科技人才50000人,围绕培育发展新兴制造业、新兴服务业和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开展技术创新协同服务。另一方面,选派科技特派员5000人进村入户,整合使用国家、市级和区县三级专项资金,深入开展科技精准扶贫,力争扶有实效、群众满意。   (五)促进转型,切实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技术创新引领。围绕先进制造、互联网、大健康和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领域,策划实施第二批科技创新重大主题专项,着力攻克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探索新模式、培育新业态。   二是创投资本跟踪。依托种子投资、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三支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基金引导、融资风险补偿等办法,推动各类创投资本投资新兴产业,促进产业升级。   三是科技企业培育。研究制定科技型企业评价体系和完善扶持政策,通过后补助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办好创投每周行、创业训练营、年度创业秀等活动,引导更多企业走上依靠科技创新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力争年内新培育科技型企业30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400家。   此复函已经李殿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反馈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4月21日    联 系 人:余林林    联系电话:67511393 15902388235    邮 编:401147    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1015室    (回执请寄市科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