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治办与市妇联召开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

18.03.2016  11:26
市综治办与市妇联召开贯彻落实

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

  3月17日,市综治办与市妇联召开座谈会,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进行座谈交流。《反家庭暴力法》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明确了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以及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此次座谈会,来自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的同志、有关专家学者、律师、心理咨询师代表,结合工作职能,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具体措施。 座谈会上,南岸区和潼南区介绍了构建反家暴联动机制和实施家暴告诫制度的先进经验;重庆警察学院郭子贤教授以案释义,解读了反家暴法五大亮点,即明确规定了精神侵害属于家暴、当事人关系包括了共同生活的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和可以依法撤销对被监护人实施家暴者的监护人资格,并阐述了各部门反家暴职责;市教委同志表示,将加强对中小学及幼儿园老师的培训,强调报告义务,一旦发现儿童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市公安局同志表示,将强化警情处置,及时出警、制止,固定证据,同时认真落实“告诫书”制度,接到家暴警情后,随身携带“告诫书”,对于情节轻微但屡教不改的,依法开具“告诫书”;市民政局同志表示,将继续加大和督促各区县“家暴庇护中心”规范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家暴受害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市司法局同志表示,要把反家暴法宣传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要点,同时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市高法院同志表示,要进一步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适度推定家暴事实,拓宽保护裁定范围,注重保护实效,对于“以暴制暴”刑事案件,谨慎审理;市检察院同志表示,将加大对家暴犯罪的打击力度和法律监督力度,强化对被害人的保护,尤其是充分发挥“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用;团市委同志表示,将面对面畅通青少年反映利益诉求渠道,引入社工力量,必要时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同时加强对受害人的帮扶;市妇联同志表示,将进一步发挥12338服务热线作用,畅通诉求渠道,加大反家暴法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最美家庭”创建活动之中,做好对受害人信访代理、关爱帮扶、心理辅导及法律援助等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市残联同志表示,要加大反家暴法宣传力度,完善12385服务热线,呼吁全社会关注家暴对弱势群体,特别是对残疾人的危害,加强对残疾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市综治办同志强调,反家暴是平安重庆建设的重要内容,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落实反家暴需要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大宣传。 市反家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妇联副主席张淑钰指出,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实施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撑与保障。专家的释义,让大家明白了反家暴法的概念和内容,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反对家庭暴力的社会共识与责任。张主席对反家暴工作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这部新法,提高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按照法律规定,结合自身职能,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加大本单位、本系统培训,提高对法的贯彻执行能力;三是加大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妇女儿童法制意识;四是依法履职,尽快出台本单位贯彻落实反家暴法的实施细则,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