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委、市政府出台《重庆市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1.06.2018  13:46
  6月20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重庆市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计划实施28项重点工程(见下表),并提出到2020年,全市初步构建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形成绿色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实现浑然天成自然之美和悠久厚重人文之美取得积极成效的总体目标。     《行动计划》旨在推动全市上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努力实现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将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为战略目标,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把“绿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让重庆山水“颜值”更高,让重庆大地“气质”更佳。     《行动计划》聚焦推动解决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将初步构建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形成绿色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彰显浑然天成自然之美和悠久厚重人文之美取得积极成效。同时,从“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多方联动格局基本形成”“生态文明体系加快形成”等五个方面提出系列定量指标和工作目标。     《行动计划》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整合形成了“四个坚持”的工程体系,共包括28项工程,每项工程均明确了指挥长、副指挥长和牵头单位。     实施4个方面28项重点工程     一、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主体功能定位工程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工程     ●产业准入控制工程  ●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工程 ●长江两岸绿化提升工程     ●城市立体绿化工程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重庆“生态岛”建设工程 ●长江岸线整治保护工程     ●自然灾害防治工程     二、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产业结构调整工程  ●绿色生产工程     ●低碳循环再生工程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程     ●创新分享经济工程  ●智能化驱动工程     ●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工程 ●绿色金融工程     ●生态经济工程     三、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     ●生态文明意识提升工程 ●公共节能工程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生态文化培育工程     ●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年工程     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源头严防工程   ●过程严管工程     ●后果严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