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对“大棚房”零容忍 开展巡查抽查防止反弹

09.10.2019  13:31

近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

大棚房”问题是指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假借建农业设施之名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别墅、商品住宅、休闲度假设施等非农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9月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基本完成集中清理整治任务并达到预期效果。

通知要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逐级压实监管责任,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格源头控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部门职责,切实加强监管,形成执法合力。区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设施农用地的备案管理,共同监督设施农用地上的建设、经营、利用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的行为。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行为的技术服务及跟踪指导,做好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区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重点负责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行为。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对区县设施农用地备案和设施农业管理进行监督及抽查核查,对在设施农业监管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坚决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市级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巡查抽查办法,明确检查频次,落实责任主体。区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设施农业巡查抽查纳入日常管理,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采取全面巡查、重点抽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区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巡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至少对辖区内的设施农业做到一次巡查抽查全覆盖。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将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随机抽查。对巡查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韩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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