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企业行贿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24.07.2015  11:28

重庆晨报讯 记者 郎清湘 杜海 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重庆市检察院与重庆市工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将行贿犯罪档案信息纳入全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的意见》。

根据该意见,今后企业行贿犯罪将纳入企业联合征信系统。有相关记录的企业在政府工程招标、申请财政补助等方面将会受限制。

据介绍,纳入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的范围是在重庆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法院刑事裁判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企业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包括企业(机构)名称、工商注册号(非工商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判决情况等。

目前,重庆市检察院与重庆市工商局的信息共享机制已初步建立。

根据该机制,重庆市检察院每半年向重庆市工商局移送一次全市企业行贿犯罪档案信息,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将及时反馈相关单位查询、运用企业行贿犯罪档案信息等有关情况。

截至今年6月底,重庆市检察院已向重庆市工商局移送2013年以来的企业行贿犯罪信息。

对此做法,广东德纳(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霍玺分析,企业行贿犯罪档案,纳入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对企业行贿行为,将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

霍玺律师认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企业美誉度、品牌的创立,需要投入大量人力、金钱、时间等各种成本。企业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那么在市场准入上将大大受限,还会影响企业声誉。“企业行贿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业贿赂发案率。”霍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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