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488号提案的复函

07.06.2017  21:25

渝工商函〔2017〕92号

陈钢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第0488号)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商事制度改革主要情况

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2014年1月以来,全市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主要措施包括: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一是 推进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不再将实收资本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减轻投资创业资金压力。 二是 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公布215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降低市场主体开办成本和准入门槛,全市“先照后证”登记市场主体24.13万户。 三是 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采取“一址多照”、集群注册、工位注册、简化申报材料等措施,分类释放场地资源,11.17万户市场主体受益,解决制约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发展的场所问题。

(二)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 一是 推行企业“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部门共享,缩减企业办事环节。 二是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网上行政审批改革,试点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和发放电子营业执照。 三是 探索实施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开放企业名称库,实现互联网自主查询和申报核准。 四是 推行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推动市场主体便捷有序退出。已有7.45万户个体工商户快速便捷退出市场,1032户企业进入简易注销程序。

(三)着力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 增加窗口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办事效率,确保改革措施落地。全市45个登记窗口企业设立当日办结率达69%,三个工作日办结率达100%。二 下放登记权限,市局向34个区县下放冠“重庆”市名的核名权,36个区县局将部分企业登记权下放给工商所,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三是 推行首问负责、预约延时、执照邮寄、登记导办等便民服务措施,实行移动登记、代理登记、跨区域登记等新型服务模式,满足改革后公众高涨的创业需求。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 督促指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2015年度企业年报率达91.88%。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抽查处置违规市场主体5910户,累计有8.78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7万户个体工商户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 二是 完善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在全国首批实现各部门涉企信息的统一归集公示,信息归集总量已达6205.31万条,全年系统访问量达10.61亿次。推进信息公示和跨部门共享,累计有1.62万户存在经营异常信息的市场主体在评先评强、政府采购、银行贷款等领域受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逐步建立。 三是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牵头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落实查无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年度考评等机制。履行“先照后证”双告知职责,确保后续监管及时到位,全市工商系统累计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抄送28.87万条“先照后证”企业信息,累计移送“先证后照”市场主体擅自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案件线索2055条,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78件,引导规范合法经营27074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发展态势良好,共新设立市场主体108.09万户,其中企业38.17万户,月均新设数量分别比改革前增长25.61%、49.74%。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21.16万户,较改革前增长43.64%,市场活力得到激发,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监管效率有效提升,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但是,诚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面对改革的快速推进、市场主体的大量增加,在登记审查规则、人员业务素质、后续监管机制、系统软硬件设备、档案信息查询等方面还存在较多不适应改革新形势、新要求的问题。 一是 登记审查中效率与安全的平衡问题。在准入门槛、办企成本大幅降低的同时,登记实践中冒用他人身份证、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被股东”等情况日益增加,群众反映强烈。针对存在的问题,工商部门进一步强化审慎审查,在企业设立和转让股权等环节采取股东面签和提交身份证进行识读的方式核验身份,这一措施虽然有效减少了虚假注册,但客观上也增加了申请人的办事成本。如何在提升注册登记效率的同时尽可能地维护秩序和安全,是登记审查中面临的重大课题。 二是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问题。目前各部门围绕健全和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格局,但在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应用以及部门联动、协同监管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是 改进窗口服务问题。面对激增的市场主体登记工作量,工商部门采取了多方面的保障和便民服务措施,包括制定章程、决议(决定)等申请材料的示范文本供企业参考,但部分基层因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出现强制要求使用的不当做法。另外,由于我市企业登记档案采取市局集中扫描挂网的模式,因扫描量巨大,导致信息查询出现滞后情况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高度重视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改进和不断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努力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

(一)持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营造更为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一是 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企业“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基础上,将更多涉企证(表)与营业执照整合,实现“一照走天下、一码管终身”。 二是 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开通全区域、全类型、全环节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便利注册服务新模式,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三是 推行企业名称登记自查自择。全面开放全市企业名称库,建立完善网上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简化企业名称申请、审核、登记流程,方便申请人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实现“自主选择,即查即得”,切实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 四是 健全完善普通注销与简易注销相配套的市场退出制度。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依法清理吊销“空壳公司”,实施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制度,强化对被吊销企业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限制,推动市场主体便捷有序退出。

(二)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水平,营造更为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是 持续抓好信息公示和随机抽查。加大培训力度、拓展宣传范围,全方位、多渠道推进年报公示工作。推动建立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制度,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 二是 严格抓好信用约束。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移出管理,强化工商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合惩戒力度。 三是 不断抓好后延监管。进一步厘清“先照后证”监管工作职责,与职能部门构建协同监管、综合治理的监管模式。待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出台后,及时启动我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的修订工作。 四是 着力抓好系统建设。健全风险行业、领域、环节的预警发现、分类处置和分析研判机制。加强与质监、食药监部门的沟通衔接,建设全市市场监管平台,实现大数据、科技化、智慧型监管。

(三)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真正方便群众办事。 一是 建立工商登记窗口“四办”服务机制(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辅导办),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实现群众办事“最多只跑一次路”和“最好不跑一次路”。 二是 进一步加强对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依法规范登记,充分尊重企业自主自治权,确保改革措施落地,不断提升办事效率。 三是 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规范审查标准,厘清章程法定规范内容和企业自主决策内容的界限,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自治权。严格限定股东面签情形,采取电子签名、视频传输、远程录像签字等灵活多样的身份核验方式,在加强审慎登记的同时,最大程度便利申请人。 四是 加强对企业登记档案归档、交接等管理,加大档案扫描设备和人员投入,畅通企业信用信息的线上线下查询渠道,为企业提供多种方式的信息查询,切实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此复函已经我局周勇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2日

邮政编码:401147

联系电话:63716769

联系人:段馨琳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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