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健全源头保护制度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30.10.2015  10:28

  一是健全源头保护制度。科学编制“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初步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并制定管理办法。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把好准入关。所有工业企业进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发展。工业园区同步建设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实行环境污染集中治理、环境风险集中防范,强化源头控制。

三是优化产业布局。无缝对接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建设战略,科学划分全县功能区域。将全县2187平方公里划分为县城发展区、特色生态工业园区、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涵养旅游发展区四个功能区。按照“面上保护、点上开发”原则,全面推进功能区建设,将点上开发的特色生态工业园区控制在全县国土面积的7%左右。在生态涵养旅游发展区的划分上,重点考虑对长江流经区域及县城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侧重突出旅游待开发能力及对县城发展区、特色生态工业园区的肺叶功能。

四是强化总量减排。严格执行总量减排制度,探索深化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环境质量为导向的总量控制制度,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强化减排项目监督管理。对水泥、畜禽养殖、砖瓦窑等重点行业实行减排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监管,在工业领域全面开展废气票、污水票、垃圾票“三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