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4.12.2014  19:37

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原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考试实施办法的意见》(渝人发[2002]162号) 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4]2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下半年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4年9月4日─9月28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9日  9:00─11:00 房地产基础知识
       14:00─16:00 房地产经纪基础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愿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四、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名称、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表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cqhrss.gov.cn ) 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222.180.173.2/webregister)。
  ㈠ 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名称、科目、(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照(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照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学历、毕业时间、科目、联系电话),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63654182、63654191。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86868838、86868837。
  ㈢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填报的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cqhrss.gov.cn )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完整可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㈣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9月4日─9月30日) 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cqhrss.gov.cn )进行网上缴费,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收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3日至9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cqhrss.gov.cn )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cqhrss.gov.cn )“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资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六、考场设置
  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征订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由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负责。联系电话:63654182,联系人:吴老师。
  八、其它要求事项
  ㈠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设置的《房地产基础知识》和《房地产经纪基础》两个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应试科目。
  ㈡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㈢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