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传达学习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

14.11.2018  19:01



11月9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




11月13日,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胜才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11月9日、13日,重庆市检察院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陈敏尔书记在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党组会上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讲话精神等内容,研究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和最高检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准确理解和把握“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的深刻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到实处。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服务保障我市“三大攻坚战”、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好市检察院出台的服务大局“107条意见”,特别是把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三个文件”作为总抓手,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机关的精准服务水平和司法保障水平。会议指出,要把服务保障工作真正体现在司法办案上,重点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规范文明司法等方面上下功夫,着力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会议强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对企业正当要求要靠前服务,同时也要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市检察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