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出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1+4”举措

12.10.2017  14:59

10月9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市委和最高检部署要求,研究讨论具体贯彻措施,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出台“1+4”措施。

  据悉,“1”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在十九大前后结合检察工作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每位同志撰写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找准问题,细化措施。“4”即出台四项具体意见:出台重庆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具体意见;出台关于全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意见;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创建标兵院特色院,打造“双基”工程的指导意见;出台深化“全市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会上,检察长贺恒扬指出,要切实打赢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后安保维稳这场硬仗。检察机关要把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要进一步落实责任,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和隐患,努力做到“七个坚决防止”。要依法妥善处理敏感案事件。要保持对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深化涉恐隐患排查整治和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检察机关自身办案必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确保做到“五个决不能”。要扎实做好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要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信访首办责任制、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制度,制定好信访应急处置预案,市院党组成员要带队到基层调研进行风险排查。

  贺恒扬要求,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后的学习宣传工作。制定全市检察机关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第一时间组织全市检察干警收看、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内容,并展开讨论,切实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

  贺恒扬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抓好各项工作,党组成员要带头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凝心聚力、奋发向上,以昂扬的精神面貌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