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正式启动!

08.11.2018  17:23




11月7日,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动员会举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这标志着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正式启动。

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胜才主持,市检察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全体人员列席会议。

动员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钟勇针对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作了解读说明。









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作动员讲话。




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内设机构改革的重要性



贺恒扬检察长指出,内设机构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巩固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优质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市检察院机关全体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拥护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努力推动改革。统筹推进,确保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贺恒扬检察长强调,内设机构改革涉及机构整合、工作磨合、人员融合,要把思想工作做好,将思想工作贯穿于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全院检察人员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做到弦不松、气不泄、劲不减。要把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界定清、细化好,确保各部门职责明确、边界清晰,快速对号入座、各司其职。要把人员调整安排好,实现人岗相适、人案相适、人事相适。要把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选准选好,并做好各项工作衔接。要积极作为,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贺恒扬检察长要求,要充分发挥改革的聚合效应,通过改革固强补弱,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协调、充分发展。要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以市检察院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提升拉动全市检察工作专起来、强起来。要进一步提高市检察院指导全市检察工作的能力水平,提升业务指导的及时性、针对性、精准度。要进一步提高市检察院机关管理水平。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5个分院、39个基层院已在10月底前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新的工作模式整体运行顺畅。作为“压轴大戏”,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将采取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对在编人员重新定岗、配齐配强机关中层干部的改革路径,分动员部署、人员调整、干部选任三个步骤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