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物证技术服务团队走进基层一线送课上门

19.08.2020  23:11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专门性问题,比如合同上的签名是不是伪造的?欠条上的指纹是他捺的吗?这枚公司印章是不是高仿的?消退笔字迹能不能鉴定出来?”8月11日,在市检察院第四分院7楼会议室,来自市检察院物证技术服务团队的三位专家走上讲台为大家授课,50余名基层院检察官屏息聆听。由此拉开了巡讲会的序幕。

瞄准物证技术难点,专家现场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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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下午,在第四分院谭祥文副检察长的主持下,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物证技术服务团队的文宁、范黎川、汤茜三位专家,分别就指纹、篡改文件、笔迹和印文等专门性问题为四分院辖区的检察官们进行了一场专业而生动的授课。

据悉,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对证据审查的精准化、精细化要求越来越高,物证类检验鉴定需求增加明显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道全新课题。为此,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物证技术服务团队应运而生,旨在针对基层一线办案需求,采取技术“走出去、送上门”方式,让检察官有更多的获得感。

物证专业和检察业务办案之间是没有‘壁’的,如果对物证知识一窍不通,那么在遇到这类证据时,可能案件质量就会存在风险。”围绕着紧贴检察业务需求,聚焦检察技术重点工作,专家们结合案例娓娓道来。

印文的形成方式,肉眼很难区分出来,检察官拿不准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在提问环节,一位基层检察院的民行检察官抛出了问题。

肉眼解决不了的问题,在物证专业仪器设备看来就是小菜一碟,我们不光能区分印文是不是盖印形成,甚至还能确定是彩色激光打印,还是彩色喷墨打印。”文宁如是说。

......讨论多一次,认识就深一层。

针对物证类如摹仿笔迹、残缺指纹等专业性问题在检察实务中的应对方案,以及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和技术协助在业务办案中的灵活应用,专家们靶向解扣子,提供跟进式服务。

本次巡讲会进一步打开了检察业务部门和检察技术部门之间的交互渠道,增强了技术对业务的支持、服务和保障作用。”四分院检察业务保障部副主任刘剑峰如此评价。

希望各位检察干警能从这次巡讲巨大的信息量中获得新知,进一步促进辖区各类检察办理,让检察技术在为检察业务服务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四分院副检察长谭祥文表示。

如何做好物证技术工作,大家各抒己见


8月12日,为进一步探讨如何做好检察物证技术工作,全面提高检察技术队伍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推进前沿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融合发展,四分院副检察长谭祥文主持召开辖区检察技术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检察业务保障部主任王紫阳与三位物证专家、辖区技术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技术人员等20余人参会座谈研究。


会上,围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检察工作网等智慧检务工作,以及检察技术办案工作等环节,大家畅所欲言。四分院辖区两级检察机关对近期检察技术工作进行了汇报发言,对存在的问题与与会的市检察院三位专家进行了深入讨论。

从证据法中证据的种类入手,围绕审查判断预防错案发生,物证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所以物证技术工作中应当善于把握应用证据。”刘剑峰抛砖引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市检察院党组对检察技术与信息化工作的要求,是要抓实、抓细、见成效,平时三级院都应该加强沟通,提升意识,围绕加强技术办案提升数量质量、加强智慧检务应用提升效果这两个工作重点来动脑筋,想办法。”市检察院检察业务保障部主任王紫阳听了大家的讨论后,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物证技术服务团队三个工作模式是啥?一起来了解


建立团队的目的就是通过现场的初检和实验室专业检验,及时解决一线检察官案件办理中对物证鉴定的需要,优化检察技术服务保障工作机制,构建适应业务需求的全新工作模式。

一是通过“常设+机动”的人员模式,强化物证鉴定队伍建设,增强技术实力。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常设3名专职鉴定人,负责大部分技术案件的办理;同时,结合各辖区送检案件情况和鉴定人情况,再灵活抽调鉴定人,组成机动的物证技术服务团队,及时解决检察官的办案需要,使检察官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是通过“初检+鉴定”检验模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服务质量。物证技术服务团队通过到各院“上门服务”,提供初检和现场答疑服务,解决检材样本的收集和一些常见的技术性问题;通过在实验室的检验鉴定,提出明确的鉴定意见,解决证据问题。

三是通过“临时+固定”工作模式,发挥现有技术装备的作用。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有100多平米的物证实验室环境,配备有大型检验鉴定专业仪器设备4台套,能够满足8名以上技术人员同时办案,物证技术服务组能够依托现有设备及时完成鉴定案件。适当配置便携式设备,基本能够满足各院临时场所的办案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