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

24.12.2014  21:52

12月19日,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江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德勋在仪式上致辞。市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亚林向江津区法院院长李亮授牌。市五中法院、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以及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环境保护局等单位领导参加了授牌仪式。

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是根据市高法院统一部署,并经江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市5家专门从事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审判庭之一。根据市高法院要求,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对市五中法院辖区(含渝中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等九个区县)依法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

跨区域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包括涉环境资源的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类。今后,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根据市高法院今年10月份制定的《关于环境资源审判组织管辖环境资源案件范围的暂行规定》,对市五中法院辖区内以上三类案件实行“三审合一”的综合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