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保局大力推进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备案管理工作

18.09.2016  15:0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按照市环保局印发的《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市环保局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备案管理,目前已受理4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提出的申请,并完成重庆市辐射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重庆渝久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等2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