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采取硬举措治理大气污染

13.10.2016  15:03

  一是严控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理控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未达到扬尘管控要求的工地一律不允许施工。在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工地扬尘污染行为在线监测、自动报警。强化道路冲洗频次,严查未密闭运输、未办理运渣许可证等违法车辆。“五月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处扬尘违法行为109起,处罚金额43300元。

  二是严管废气排放企业。抓好对废气排放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严查违法超标排放废气行为。“五月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违法行为14起,处罚金额340500元。

  三是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依法强制报废达不到要求的机动车,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制度。2016年1-8月淘汰黄标车184辆、老旧车299辆。

  四是整治餐饮油烟。严禁露天烧烤行为,不得在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全区300余家餐饮单位(汤锅类除外)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正常运行,油烟进入公共烟道排放。

  五是全面禁烧秸秆。加强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的督察检查,及时制止并严厉打击秸秆焚烧行为,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镇街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各镇街要建立秸秆禁烧工作队伍,在集中巡查阶段巡查频次不低于3次/日,常态巩固阶段巡查频次不低于1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