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教育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工作会召开

12.05.2017  02:12

 

5月10日,市级教育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工作会在市教委召开。市教委副主任黎德龙、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刘韵秋出席会议。市级各教育社会团体、各教育基金会负责人、市教委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等共120人参加会议。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刘韵秋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市级教育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工作提出要求。市纪委驻市教委纪检组及市教委相关处室分别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对市级教育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工作提出要求。

市教委副主任黎德龙总结了近年来市级教育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迅速发展取得的成绩,并就加强市级教育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的规范管理,促进市级教育社会团体、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提出要求。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市级任何教育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都必须在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活动,都必须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都必须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市级教育社团、基金会要严格遵守《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规范组织行为。各教育社团、基金会要依法规范组织行为,市教委办公室和有关处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社团、基金会的监督管理,确保活动规范、换届及负责人变更规范、年检规范、新成立社会组织规范。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发展能力。市级教育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要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班子建设,吸纳优秀会员,建立一支爱岗敬业的专职工作队伍,奠定加快教育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发展的人才基础。

黎德龙副主任还就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高社团服务发展水平提出了“树立大局意识、当好桥梁纽带、做好宣传发动、搞好服务保障”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