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盯紧两节 严防“四风”反弹

29.08.2015  09:49

  中秋、国庆将至,8月28日,市纪委发出通知就节日期间深化作风建设作出具体部署,要求狠抓节点、扩大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重申了纪律规定,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执行《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等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通知要求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以“婚丧嫁娶”“升学宴”“谢师宴”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助、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借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或向其转嫁相关费用。

  通知明确将紧盯中秋、国庆特殊时间节点,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针对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商业预付卡等违纪问题开展督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遮掩、不护短、零容忍。要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持续释放查纠“四风”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治“节日腐败”。要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

  通知指出要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推动责任落实。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纪律要求、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职责范围内“四风”问题突出,不正之风未得到有效治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肃追责。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以正风肃纪、廉洁过节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通知还公布了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举报电话:1238863897391

  举报网站:http://chongqing.12388.gov.cn/jubao

  举报信箱:中共重庆市纪委信访室

    记者何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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