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获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九连冠”
7月4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在新近公布的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中,我市再次被评为A等,自2008年以来连续九年获此殊荣,累计获得绩效考评奖励资金7.58亿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都会对有扶贫任务的省市进行专项考评。前段时间,国家有关部委在渝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核后,对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的筹措、精准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
首先是筹资方面,我市以专项资金为牵引,强化多元投入,市财政除按中央资金30%足额安排配套资金,2016年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4亿元,并整合44项专项资金91.3亿元直接用于精准扶贫,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其次是在资金使用方面,以精准为纲优化资金投向。例如2016年,用于14个国家贫困区县的市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达31.5亿元,占资金总量的82.2%,其中巫溪、城口、酉阳、彭水4个深度贫困县投入达12亿元,比国家级贫困区县平均水平高33%;又如,在贫困人口方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扶贫搬迁、能力提升、住房改善、教育医疗资助等项目的比例达90%,确保贫困人口得到精准有效扶持。
同时,在使用绩效方面,我市创新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方式。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推进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在18个贫困区县实施改革项目514个,持股贫困户达2.13万户,持股金额近1亿元,得到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汪洋的肯定性批示。
此外,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我市以资金安全为底线,通过内部监督常态化、部门监管系统化、群众监督全民化等措施,实施立体监管,有效杜绝截留、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获得‘九连冠’,既是肯定又是鞭策。”市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我市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为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整体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市扶贫办将继续创新、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机制,让扶贫资金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