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将调高40%

16.01.2018  10:10

近日,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出通知,宣布从2018年起将全市现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调高40%。

据悉,此次调整标准是落实国家动态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部署。重庆市女方年满49周岁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0元、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