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全方位整治会计人员队伍

23.09.2015  10:38
  市财政局去年9月启动专项整治,限期考证,力避“任性”的无证上岗;强化教育,减少“随性”的财务管理。
  一、限期进考场。规定:各单位不得使用无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在岗无证会计人员须参加考试并在一年内取得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必须调离会计岗位,考虑年龄因素,将男性50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无证人员拿证时限放宽至两年。市财政局机关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干部职工,既不能在支出处室工作,更不能提拔重用。市级今年在常规4场考试基础上增加4场。黔江、合川、铜梁将会计人员持证情况纳入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综合评价,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因素。江津组织无证人员在工商大学接受培训。潼南为无证人员参考免费提供书籍。
  二、用制度治本。一是备案身份管理。建立会计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各单位每年底须将其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基本情况及当年会计人员新增、离岗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离职情况,随同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报同级财政备案,财政部门一年一审查。二是挂钩资金调度。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为财政执法重点,对使用无证会计人员的单位暂停支付公务开支经费。三是纳入绩效评价。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纳入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将会计岗位考核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参考依据,逐步建立单位及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三、长效化培训。既采取市和区县财政分级负责的办法分层次培训财务会计人员;又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政府会计队伍,以提升会计人员整体素养。每年安排会计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用于会计人员集中培训、课题研究、职称考前网上免费学习等;引导行业协会每年设立100万元“行业专业奖学金”储备人才,奖励本地高校会计等专业优秀学生;对会计领军、青年英才等优秀人才优先安排会计财务科研课题,优先向行政和企事业单位推荐。计划到2020年,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会计人员提至50%(乡镇40%),初级以上会计职称的会计人员提至40%(乡镇30%),其中具有中高级会计职称的会计人员提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