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转贷合作银行再添8家

15.03.2016  18:19

  在中行、建行、农行、浙商行、厦门银行、华夏银行、大连银行、兴业银行等8家银行有存贷业务的中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全市转贷应急机制,从银行偿旧借新,转贷成本仅为此前的百分之一——3月10日,上述银行与市中小企业局签订协议,成为我市第二批中小微企业转贷合作银行。至此,已有13家银行成为我市转贷合作银行。

  据悉,按照目前银行业的一般操作规则,企业需要先向银行还清贷款,才能再申办新的贷款,即转贷。但一些资金链紧张的企业,往往拿不出钱来偿还贷款,只有求助于小贷和担保公司,用高昂的成本使用后者提供的周转资金。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尹华川介绍,转贷应急机制,是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企业融资负担的一种制度设计,即政府出资建转贷资金池,企业通过转贷平台自行申请,合作银行通过对企业的审核确认是否续贷和使用转贷资金,企业委托银行在新的续贷资金审批下来后,负责将企业的转贷资金本金和使用费归还到资金管理平台。

  企业获得我市转贷应急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的,按实际使用时间和每天0.2‰计算收取资金使用费;超过3个工作日的,余下时间按实际超出时间和每天0.4‰计算收取资金使用费。折算下来,企业转贷综合成本约为此前的百分之一。

  1月11日,市中小企业局与工商银行、重庆银行、光大银行、重庆农商行、招商银行等5家合作银行签约,标志着该机制正式启动。截至3月9日,全市共有191家中小微企业,在我市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平台登记,其中申请转贷企业61家,约70%的企业为制造型企业,申请转贷资金共计3.13亿元。

  尹华川透露,通过增加合作银行,我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总规模将达到5亿元,全年可实现累计转贷252亿元。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