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11.07.2016  22:09

  2016年上半年,重庆市六措并举强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开展汽车尾气达标检验专项治理行动。为提高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质量,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进一步规范了检测行为,提高了检测质量。

  配套新《大气法》出台我市相关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市环保局出台《重庆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管。《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并于2016年6月11日施行。

  加强黄标车限行执法。严格实施主城区黄标车限行规定,在限行区域内实行黄标车全天候禁止通行,并通过黄标车限行信息化系统加强黄标车限行执法。上半年,共查处违反限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累计3800余车次。

  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对网络监控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实现对全市63家排放检验机构、200余条检测线进行在线监控和数据共享,进一步提升对检测机构监管的科学化水平。

  持续开展机动车抽检工作。上半年,我市主城区道路设点抽检机动车5.7万辆,遥测检测机动车4.7万辆,专项整治查处黑烟车6500辆,有效助推主城空气质量改善。

  强化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上半年全市共检测机动车53.6万辆,初检合格42.3万辆,初检合格率为79 %;全市核发标志102.3万张,其中绿标100.8万张,黄标1.5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