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与市高法院、市二中院共同举办家事审判诉调对接观摩及工作座谈会

23.03.2017  01:42

  由市妇联、市高法院和市二中院共同主办的家事审判诉调对接观摩及座谈会于3月9日在梁平区法院举行。市妇联副主席杨廷会、市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亚林和市二中院副院长王剑波出席了会议。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和忠县法院、妇联的相关负责人及基层优秀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万州区、开州区和梁平区法院于2016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重庆市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忠县法院为市高法院确定的试点法院。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梁平区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建设。入口处的“家和万事兴”主题墙,让人仿佛置身于温暖的家庭;情景化家事审判专用法庭里,原被告的身份上加上了“哥哥”、“弟弟”等血亲关系的标注,唤醒亲情,缓解当事人紧张气氛;家事调解室、未成年人看护室的温馨布置,还融入了轻柔音乐等元素,营造了充满亲情的柔性氛围。据介绍,除了设于区法院的家事审判庭,区信访办、区司法局和区妇联还联合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设置了家事纠纷中心调处室,各乡镇(街道)也设置了若干个家事纠纷调处室,共同开展家事纠纷综合调处工作。

  在座谈会上,各区县法院、妇联负责人和基层婚调员就本地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情况,尤其是好的做法和经验作了简要介绍,并进行了积极的互动交流,提出问题、对策及建议等。各区县在试点改革中,初步构建起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格局。法院和妇联积极贯彻落实市高法院与市妇联2016年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纪要》精神,加强工作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各级妇联组织主动参与家事审判诉调对接工作,推荐优秀妇联干部担任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市妇联杨廷会副主席在讲话中肯定了各区县取得的成绩,向市高院和各级人民法院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就进一步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对各级妇联组织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从进一步增强“三性”的高度,从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群团工作职能的角度,从推动家庭平安幸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纬度充分认识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积极参与,引导执委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利用她们广泛分布于群众和家庭中的优势,建立发现家事纠纷及时报告制度,动员有条件的执委积极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对出现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事件,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关爱受害者及家属。三是要主动支持配合,积极组织发动并向人民法院推荐合适人员作为家事调查员、心理辅导员和特邀调解员,积极派员参加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继续加强与当地法院的合作,积极支持和配合好家事审判改革,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