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儿师专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08.06.2016  16:28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增强工作合力。 制定《重庆幼儿师专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方案》,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为15项任务,落实了6名校级责任领导,8名协办领导,6个牵头部门和18个协办部门,并建立了工作月报、工作提示、集体约谈、常态化廉政谈心谈话等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纪律教育,增强规矩意识。 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采取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党员教师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20余次,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洁教育等活动5次,涉及3655人次,进一步引导全校师生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敬畏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底线”“红线”意识。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 健全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出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学校效能问责实施办法》等管理办法,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组织生活纪律、联系服务基层和服务师生、网络舆情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机制体制,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向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四是强化问题查处,严格执纪问责。 坚持做好信访工作,拓宽信访渠道,规范来信来访登记建档、调查核实、处理回复、了结归档等制度。注重交流探讨当前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提出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思路、新举措。截止目前,共进行工作约谈173人次,批评教育、提醒谈话13人,诫勉谈话3人。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估。 分阶段、分批次对“两个责任”、工程项目、学生资助、图书采购、教材征订及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启动“两个责任”、图书采购、教材征订等3项专项督查工作,发现不规范问题7起,提出建议6条,提交党委会审议后反馈到有关部门整改6条。严格考核评估,将18个校属一级部门纳入考核范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