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6年一季度农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

12.04.2016  03:52

渝农文〔2016〕26号

 

市政府安委会:

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季度评析报告制度(试行)》要求,我委对2016年一季度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认真评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有效防控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大安全宣传培训,严格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努力确保了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农机、渔业船舶行业基本面和安全事故情况

(一)行业基本面情况。 截止到3月31日,全市现有渔业船舶7313艘(机动渔业船舶5672艘、非机动渔业船舶1641艘),登记船员12659人。拖拉机在册数为24094台,拖拉机驾驶人在册数为51317人;联合收割机在册数为2203台,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在册数为1200人;其它备案登记农业机械934399台,农业机械操作人员433960人。

(二)安全事故及控制指标运行情况。 截止3月31日,全市农机、渔业船舶两个行业未发生死亡人员生产安全事故,实现“零死亡”控制目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传达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委高度重视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1月12日下午,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农委安委会全体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分析查找了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2016年度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强调。同时,根据《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2016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渝农办发〔2016〕20号)、《2016年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渝农办发〔2016〕21号),《关于开展2016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渝农发〔2016〕32号)、《关于开展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渝农发〔2016〕38号)对2016年全市农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年度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精神,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委主要领导先后2次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和委安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分析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行业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两节两会和春耕生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抓好工作落实,真正做到安全与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分别与全市38个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2016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2016年度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22个委属单位主要领导签订了“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地、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措施和考核奖惩办法进行了明确,并对各区县实行“零死亡”控制目标管理。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季度,我委始终抓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这个着力点,把它作为防控事故之举,列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充分利用春季禁渔期渔业船舶集中停靠和春耕生产期间大量农机投入生产作业时机,深入渔业船舶集中停靠点和农机生产作业现场,对农机、渔业船舶开展现场检审,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做到了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空档。对排查出的重点安全隐患做到五落实,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和定期通报等形式,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 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农机行业 在持续深化农机安全“两化一整治”专项行动,继续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基础上,重点针对原办理的“渝01”牌照拖拉机大部分即将达到报废条件,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对“渝01”牌照拖拉机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渝01”牌照拖拉机的安全检验,及时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及时督促机主办理注销手续。对已达到报废条件仍在行驶作业的拖拉机,实施强制报废。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交通安全警务室作用,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违章行为。 渔业船舶行业 结合春季禁渔期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管理工作实际,以开展打击渔业船舶非法捕捞生产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水上巡航与岸边检查相结合,例行检查与举报查处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生产行为。积极协调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渔业船舶GPS应急救援系统作用,积极探索采用无人机巡航等新型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检查效果。

一季度,全市农机、渔业船舶行业共组织开展检查1404次,出动检查人员8974人次,现场检查农机9852台次,检查渔业船舶6875艘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128项,整改1105项,整改率达98%。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162起。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今年以来,我委通过在“重庆农业农村信息网”、“重庆农机化信息网”和“重庆渔政信息网”等网络媒体开设安全宣传专栏,向农民朋友发放各种安全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举办农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农机、渔业船舶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出了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充分利用“12316”、“12369”农业信息平台,向农机操作人员、渔民和广大农民朋友发送安全生产信息,进一步增强了宣传教育效果。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大量挂外省籍拖拉机牌照车辆在我市出现,且大多不符合拖拉机国家标准,假牌假证占比大,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拖拉机安全源头管理,有效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我委从今年3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禁违规办理外省籍拖拉机牌证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考试培训、学习教育和安全检查等时机,对拖拉机驾驶员开展“警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驾驶员遵守安全法律法规,不违规办理外省籍拖拉机牌证,自觉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年度检审;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认清违规办理外省外省籍拖拉机牌证的严重危害;主动与辖区内农机经销商开展“面对面座谈”活动,告知违规销售、办理不符合国家标准农机的严重后果。

一季度,全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农机安全知识手册》、《重庆市渔民安全行为规范》等各种宣传资料10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900多块,张贴、悬挂安全标语3200余幅,发送安全生产短信500多条,出动宣传车(船)2200多次,接受安全教育数十万人次。

(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为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检查效果,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各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委及时制定印发了《2016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建立常态化检查督查机制,明确检查督查内容,落实检查督查责任,采取密查暗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开会座谈等方式,对各地开展了常态化检查督查。在常态化检查督查基础上,为确保两会、两节期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春耕生产和禁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由委领导带队分别组成农机、渔业船舶和委属单位安全专项督导组,深入生产作业一线,对各地、各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有效、专项整治是否深入、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彻底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生产安全秩序不规范、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区县提出了整改要求,有效确保了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季度,我委先后对全市所有涉农区县和22个委属单位开展了专项督查。其中,委主要领导带队2次,分管领导及行业分管领导分别带队达3次以上。

三、存在问题、风险预判及应对措施

(一)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农机、渔业船舶行业虽然未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但从开展专项整治和检查督查情况看,问题仍然存在。一是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升。个别农机操作人员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意识淡薄。二是非法生产仍然时有发生。渔业船舶非法载客、非法捕捞作业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仍然时有发生。

(二)当前风险。 二季度,大量农机投入春耕生产,渔业船舶已将于5月1日投入生产捕捞作业,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同时,附着气温回升,大风、暴雨、洪灾、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在生产作业时极易发生中署而导致农机安全事故发生。渔业船舶在生产作业时,会因突发大风、暴雨、洪灾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三)应对措施。 一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自觉遵章守纪;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风险防范。二是深入开展行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非法生产行为,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4月7日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