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扎实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

05.05.2016  01:36

 

一是加强领导,保证工作政令畅通。 全区中小学考试、招生工作在区教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区教委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委基教科。区教委要求,各中小学成立相应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2016年的招生、考试和送生工作,负责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报名登记、考试考务等工作,负责招生考试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做好各种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招生热点、难点问题的研判处置工作。各校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到顾全大局,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统一安排,保证工作有序推进。 区教委出台《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长教发〔2016〕74号),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普通高中招生等工作从时间、政策、办法及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及初中新生招生工作在6月20日以后进行,初中毕业生“中考”于6月14日结束,6月17日以前完成“联招”志愿网上填报,6月20日以前完成“区普”志愿填报,保证今年各类学校考试、招生有序进行。

三是公开政策,保证工作阳光透明。 区教委明确提出,长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小学毕业评价由各小学自行组织,务必保障三残儿童、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和流动人口子女等受教育的权利;初中毕业生仍实行“两考合一”;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联招”,继续实施市级重点中学指标到校的办法,将市级重点中学高中招生计划按90%的比例分配到区内各初中学校。区教委要求各中小学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完善“政策公开、群众监督”的制度,广泛宣传招生考试政策,主动为家长和考生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做到公平考试、阳光招生。

四是严明纪律,保证工作规范运行 。区教委要求各校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长教发〔2009〕201号)的要求,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干涉学生志愿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初三毕业学生的后期管理,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不得将学生提前分流;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参加中考和填报志愿,不得出现买卖生源等行为。已被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录取的考生,普通中学不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