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司法局党组从严从实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01.03.2016  13:32
      按照司法行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的原则,涪陵区司法局党组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上,从严从实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会上,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永生作了《压实责任 强化举措 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的专题报告,他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贯彻准则条例、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强化纪律审查四个方面对2016年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切实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重庆市党员干部‘八严禁’‘十二不准’规定”为底线,严格遵守《涪陵区机关工作纪律作风“七不准”规定》,自觉成为遵章守纪的模范,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为了强化2016年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书记周小明作了讲话,他强调,一是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二是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四是要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并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按照中央、市委、区委和司法部、市司法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迈向深入。

    最后,为了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层层抓落实,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仪式,局党组成员分别和分管下属单位、科处室及基层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