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28.10.2016  19:04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6年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医疗卫生单位,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大坪医院:

为落实深化医改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区县公立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提高,经征集应用方需求和推广方意见,并组织专家审核,市卫生计生委遴选了32项(含10项2015年滚动支持项目)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经委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批准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事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推广办”)负责全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推广单位(含推广协同单位)、应用单位在推广过程中要积极主动配合推广办,确保推广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广项目推广周期为2年,市卫生计生委将按照每个项目推广1个区县补助约3万元的标准,给予推广单位经费支持。市卫生计生委将适时对推广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对工作不力的推广单位和应用单位,给予通报、停止项目拨款、终止项目、追回部分或全部拨款经费等处罚。

三、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区县医院积极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重点做好50个单病种收费项目涉及的卫生适宜技术向乡镇、社区医院的推广。

四、市卫生计生委将对基层评价好的推广团队、骨干专家队伍,推广效果好的项目应用医院予以政策、项目和经费支持、鼓励。各单位要对项目推广优秀个人在同等条件下职称晋升、计算绩效、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五、合同报送流程:各推广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重庆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任务书(合同)》(附件2,每个项目推广内容方式相同),与各应用单位签订单独合同,推广单位、应用单位均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市卫生计生委项目推广办公室   戴羽、袁维春

市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   史文俊

电   话:65310859、6770655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 科教处 615室

 

附件:1. 2016年重庆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doc

      2. 重庆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任务书(合同).doc

      3. 2016年重庆卫生适宜技术项目推广单位——应用单位信息汇总表.xls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