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丰都县2016年“四措并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4.02.2016  11:05

  一是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丰都县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攻坚任务,完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考核促动,完善考核指标和方案,强化横向和纵向考核。

  二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贯彻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环保投融资改革。配合推进次级河流生态补偿试点,探索空气质量考核补偿试点。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排污权核定,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正确对待环保体制改革,确保队伍人心不乱、工作力度不减,稳妥有序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

  三是全面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活动。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社区、企业、单位等创建,实行生态文明示范县、生态文明镇乡(街道)、生态文明村“三级联创”、城乡同创,成功创建30个县级生态文明社区(企业、单位)、10个县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50个县级生态文明村,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强大合力。

  四是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成人、社区三大教育体系。规范环境新闻发布,加强环保自媒体建设,综合运用社会媒体扩大环保宣传影响力。积极宣传落实环保部《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和2016年“生活方式绿色化推进年”要求,深化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工作,认真开展“全市第三届生态文明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扎实搞好6月“全民生态文明月”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大力培育生态环境文化,推出一批优秀环境文化产品,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和道德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