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28.05.2017  07:32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5月25日,渝中区等8个区县及其所属的163所中小学校代表我市参加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监测对象为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2016-2017学年度的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不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及学校校长和相关教师,监测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全国共抽取样本县(市、区)325个。

本次我市渝中区、大渡口区、荣昌区、璧山区、梁平区、云阳县、酉阳县、彭水县等8个区县作为样本区县代表重庆参与此次监测,涉及学校163所,其中小学99所、初中64所,学生4792名,其中小学生2872名、初中生1920名,参测教师约2124名。

开展教育质量监测是新时期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解决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教育督导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举措,更是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任务和责任。国家自2015年开展正式监测以来,其监测结果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了有力的数据保障与决策支持。

我市历来重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形成了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领导、市教育评估院业务指导、区县教委及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责任督学及样本学校具体实施、市级视导员深入样本学校视导的有效工作格局。5月25日,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专职督学邓沁泉带队对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区县璧山区青杠初级中学校、璧山区金剑小学校进行巡视。国家视导专家组组长、河北省政府督学陈增良一行深入渝中区、璧山区,对我市组织实施工作进行了视导。截至目前,我市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现了“零失误”“零风险”“零事件”目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