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壮无孝倒苦水 登门解结弃恩怨

28.02.2017  17:05
  2月24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女子法庭法官王啟芳、书记员杨晓君来到洋渡镇渔洞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案件。

  原告李某、冉某均已是七旬老人。二老诉称,他们生育有三个女儿,均已成家,只剩下二老相依为命。不料,前不久,冉某意外摔伤,长期需人照料。但三个女儿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赡养,二老只能诉至法院,要求三个女儿每月给付赡养费200元,并分摊二老的药疗费用。

  考虑到二老行动不便,女子法庭法官决定到其家中开庭。庭审中,三个女儿大吐苦水,认为父亲李某重男轻女,在她们年幼时对她们疏于照顾,并未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为了缓和家庭矛盾,庭审结束后,王啟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三个女儿进行了道德教育,并向她们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劝说李某对几个女儿多一点关心,不要一味端着父亲的架子向她们过度索取。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三个女儿均表示愿意尽赡养义务。 来源:忠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