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10.05.2017  01:23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全国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和《2017年全市商务工作要点》,现就做好2017年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中央商务区产业集聚。编制实施中央商务区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出台中央商务区产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项目规划建设和企业培育引进,着力引进全球、全国500强企业和世界知名品牌,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特色楼宇,着力打造现代商贸商务核心区、商旅文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统筹推进老旧商圈改造升级和新兴商圈规划建设。深入贯彻《重庆市城市核心商圈建设规范》,加快老旧商圈改造升级,科学规划建设新兴商圈。开展智慧商圈示范创建,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商圈、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加快改造提升和功能完善,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和消费集聚水平,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产业跨界融合的智慧商圈、智慧商场。举办商圈联动促销活动,促进商圈消费,提升商圈集聚辐射力。

(三)积极培育打造市级夜市和特色商业街。加快较场口、九龙滨江等夜市建设,做好验收、评审等工作。抓好已建成夜市的日常管理、宣传推介和提档升级工作。鼓励创建市级夜市和市级特色商业街、中国特色商业街、中国著名商业街。加快推进南滨路转型升级示范工程和两江新区特色夜市等重点项目策划、建设工作。举办2017重庆夜市文化节,提升重庆夜市影响力。

(四)扎实推进社区商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社区商圈、菜市场、便民超市、便利店规划建设,打造集购物、休闲、养老、家政、健康、文化等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便民服务商圈。深入贯彻商务部等国家五部委《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促进居民便利消费的意见》(商建发〔2016〕255号),开展电子商务进社区试点和示范创建,整合社区商业资源和其它线上线下优势资源,构建智慧化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培育认定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社区,择优推荐申报全国电子商务示范社区。

(五)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编制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深入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培育打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集配中心、农贸市场、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以示范试点为抓手,加快构建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开发、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银行和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快推进2016年中央资金支持冷链流通项目建设、验收及效果评估,积极争取2017年中央支持冷链流通建设资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6〕699号)要求,有序推进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农商对接、互联,组织开展农产品“全国行”、进超市(商圈、社区)产销对接和线上线下联动促销等活动,构建农产品流通新渠道。

(六)完善农村消费网络体系。以丰富业态、完善功能为重点,培育打造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商贸强镇。积极推进“超市进村”活动,支持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大力发展和改造提升村级便民店,繁荣农村消费市场。

(七)推动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推进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15〕30号)和商务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建函〔2016〕755号),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加快转型升级。落实新建、扩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听证约谈制度,防止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无序发展、重复建设。积极推进迎龙、南彭、团结村、白市驿、西彭、双福等重点市场集群建设,推动都市功能核心区市场加快外迁。

(八)推进进口商品分销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以保税仓储等方式进口商品,设立采购中心、分拨中心和配送中心。支持保税商品展示展销中心拓展完善功能,建设延展平台。积极依托口岸功能和区域产业优势,推进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汽车、水果、肉类等进口商品集散市场规划建设。鼓励进口商品进商圈、进商场、进社区、进加油站。支持举办进口商品展销对接会和区县巡回展。

(九)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创新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开展实体零售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支持实体零售企业积极创新转型,引导实体零售企业创新经营机制、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加强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加快线上线下和跨界融合,探索供应链管理。鼓励创建绿色商场、生态文明示范商场,促进绿色流通。

(十)推动批发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大中型批发企业大力发展佣金代理、区域代理等新型经营方式,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服务转变,向总部贸易平台转型。培育一批具有现代管理理念、运用现代技术的大批发商、大代理商、大经销商,引领全市批发行业创新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场体系是流通的基础和载体,批发零售业是商贸流通业的支柱性行业。各区县商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联动、各方支持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构建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合力,推动批发零售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强规划引导。各区县商务部门要按照全市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市政府有关规划、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牵头编制实施本区县商圈、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和农产品市场布局规划,并于2017年8月25日前将规划报市商务委。

(三)加强政策扶持。各区县商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积极梳理并协调落实各级各部门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积极推动出台本区县支持市场体系建设和批发零售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市场体系建设和批发零售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示范带动。各区县商务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在推动智慧商圈建设、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电子商务进社区、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培育认定一批区县级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项目,并积极向市商务委推荐,向全市推广。

(五)加强引进培育。各区县商务部门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品牌企业、总部企业入驻商圈、市场,引进有资源、有实力、有能力的企业承接本区县商圈、购物中心、夜市、特色商业街、商品交易市场等重大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增强商圈、市场、夜市、特色商业街影响力和集聚辐射力,提高市场体系建设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信息沟通。各区县商务部门要建立重点商圈、重点市场、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及时收集、报送商圈、夜市、特色商业街、商品交易市场、批发零售企业转型升级和智慧商圈建设、电子商务进社区的典型案例、经验作法,及时汇总、分析本区县市场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请分别于2017年7月10前、2018年1月10前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报市商务委,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填报《区县市场体系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市商务委将对各区县市场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各区县填报情况将作为市级项目资金及示范试点工程安排、“菜篮子”工程考核的重要依据。市级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调研和行业自律,及时收集报送行业发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及有关建议意见,协力推动市场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各区县市场体系建设情况统计表

(挂网)渝商务〔2017〕234号附件.xls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5月4日

(联系人:陈晓,联系电话:62661062,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