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召开2013年度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审会

18.01.2015  10:23

2014年12月31日,2013年度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审会在市局召开。会上,对申报重庆市“守重”单位及“守重”微型企业进行了严格审查和认真讨论,拟对个别企业相关情况进一步核实后,公示2013年度重庆市“守重”单位及“守重”微型企业。市局局长、党组书记黄波同志对全系统合同监管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合同监管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对合同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契约经济,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经济的监管执法部门,应将合同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行好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定职责,保障合同公平,促进交易安全,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守重”企业公示工作机制。面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工商部门应将“守重”公示活动与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赋予“守重”活动新的内涵。要进一步完善重庆“守重”企业公示标准和公示机制,使“守重”公示活动更加科学、规范。要不断拓展“守重”公示结果的运用,对 “守重”企业,在认定著名商标、诚信市场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要强化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力度,为“守重”企业争取信贷优惠政策,提升“守重”公示活动的“含金量”。要加强对“守重”企业的动态监管,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守重”企业,要及时撤销其公示资格并向社会公告。要积极探索“守重”公示平台和信用公示平台的有机衔接,将“守重”企业信用信息作为信用公示平台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守重”公示活动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霸王条款”的整治力度。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尤其是要加大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重点领域的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力度,下功夫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合同违法案件,形成严管的长效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霸王条款”进行公开点评,提升社会公众的辨识能力。要及时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典型案例,以点带面形成震慑作用,全面提升工商部门合同监管的权威性。

四是要进一步抓好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广工作。要将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和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广相结合,实行事前指导与事后监管相结合。要把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有机地融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严管”之中,紧密结合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是要进一步健全合同监管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合同文本专家评审制度,对某一行业格式合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并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措施,有效减少和避免合同欺诈、合同纠纷和“霸王条款”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建立以合同条线牵头,执法办案、消保、法制等共同参与的联合监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合同监管队伍建设。合同监管工作理论性高、专业性强,涉及法律法规多,对监管人员的法律素养要求高,因此,必须要按照法治工商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合同监管队伍建设。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充实法律专业人才,同时,加大对现有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合同监管科长和合同监管业务骨干的培训;要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特别是要加强《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升合同监管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合同监管效能。(合同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