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召开2016年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会议

23.03.2016  10:39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执行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政策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及《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6年度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近日,荣昌区环保局组织召开了2016年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会议,全区221家重点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通知》的主要精神,对新修订的《排放污染物申报表(试行)》及调整后的排污费征收工作流程进行详细讲解,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进行了培训及现场答疑。其后,会议针对2016年的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求各排污企业定期进行委托监测,提高污染物监测频次,做到按时如实向区环境监察大队进行排污申报,提供与污染物排放的资料;二是要求各单位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最后,叶广彬副局长通报了2015年“四清四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针对2015年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2016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部署作了总结讲话,要求各排污单位高度重视,按时按质报送,做到“主动申报、自觉申报、如实申报”,确保数据真实、齐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