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自治县环保局“严把四关”做好2015年排污费征收工作

16.07.2015  14:35

为确保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按时”征收入库,按照“污染者付费”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排污费征收原则,严把四个关口,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

一是勒紧“紧箍咒”,严把责任关。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监察大队审核,全面征收的工作模式,从根本上解决权力集中的弊端,杜绝排污费征收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

二是当好“裁判员”,严把依法征收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核定征收排污费,要求辖区企业详实申报登记企业生产、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情况。以申报登记的核定数据为依据,通过监察人员现场核查准确核算企业排污费。

三是当好“监督员”,严把排污申报关。结合正在开展的环保“四清四治”专项行动,组织对辖区内排污企业建立污染治理档案,弄清企业历年污染治理投入及设施,经营规模、主要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建立企业污染治理档案,做到全面申报,合理征收。

四是当好“守门员”,严把监督检查关。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及时纠正排污费征收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坚决杜绝协议收费、定额收费和截留挪用、擅自减免、拖欠以及以征代罚,以罚代征现象,确保排污费按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