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会召开

08.07.2016  17:51

 

7月6日,全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会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余果、市教委主任周旭、市监察局副局长刘文贤、市教育纪工委书记时琳琳、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黄腾蛟出席会议。在渝各高校分管招生负责负责人、纪检部门负责人和招办主任以及市录取场各工作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教委副主任邱可主持。

黄腾蛟院长通报了2016年我市普通高考报名数、计划数、志愿填报等方面基本情况;要求市录取场及各工作组要严格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安全保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宣传服务,确保录取场规范有序,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要求在渝各高校要严格实施管理、严格执行政策、严格规范操作、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刘文贤副局长要求,要提高认识,维护高校招生严肃性;要明确责任,全力保障招生录取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要严格执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周旭主任就做好今年录取工作提出8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要站在维护考生根本利益、维护教育及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真正把录取工作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严格落实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录取工作层层分解、环环相扣,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三是严格执行政策。严守招生录取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专项招生政策,严格执行“26个不得”禁令,加强录取通知书的管理。四是加强信息公开。认真履行招生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五是强化网络保障。系统防范网络风险,加强网络安全培训,提高网络技术安全水平,录取数据要适时备份,并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六是抓好统筹协调。协调公安、水电气等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要统筹好各批次录取工作,协调好市内外录取环节,争取市外知名高校增投计划。七是做好宣传工作。要加强招生录取的正面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强化舆情管控,加强突发舆情的应对处置;做好信访咨询,体现人文关怀。八是加强监督检查。要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新生资格审查,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

王余果副秘书长就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提出4点具体要求:一是严守政策,坚决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正义。务必把国家及教育部、市教委出台的有关招生录取的一系列政策规定贯彻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拓展招生录取“阳光工程”,重点是要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布普通高考政策和信息;对于招生录取重大事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等,务必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二是恪尽职守,净化高考录取环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出台的招生录取工作“26个不得”禁令,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各项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确保不浪费任何一个招生计划;切实指导和监督在渝普通高校完善招生选拔机制,落实招生第三方监督、录取申诉机制、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等措施;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十严禁”以及禁止“点招”等纪律要求,严禁在招生录取中买卖生源。三是规范操作,保障招生录取工作安全有序。要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录取各阶段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准确。强化计划管理,严禁高校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录取考生,严禁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要继续做好争取市外高校在我市增投计划的工作,尽量帮助更多高分考生录取到理想的高校。要建立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确保网上录取工作安全平稳,严禁泄露、售卖考生信息。同时注重舆论引导,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四是以人为本,切实提升高校招生录取服务水平。要维护考生利益,切实为考生提供及时便捷、温馨细致的服务;继续探索创新制度机制、加大计划争取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高考录取率特别是录取报到率,确保我市今年重庆籍考生报到录取率达到80%以上;抓好精准扶贫,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家、地方和高校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考生、边远地区考生、贫困家庭考生上重点大学比例,同时统筹做好资助贫困学生入学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问题而放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