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兑现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01.03.2018  18:53
      为确保石柱县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强国家及地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近日,石柱县兑现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通过签订合同、准备统计,再将管护补偿对象的姓名、合格面积、开户行帐号、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等进行公示后上报,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准确到帐。2017年林农自主管护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按11.75元/亩的标准,涉及全县33个乡镇(街道)164.92万余亩,共计兑现补偿资金1937.8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