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司法局2014年法律援助工作成效突出

30.01.2015  20:39

   一是致力于“应援尽援”,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监督程序,明确援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控公职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援助经费专款专用;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拓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工作,在荣昌县拘留所、戒毒所建立了法律援助站,指派律师定期值班。截至12月底,共受理理法律援助案件1527件,办结1296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000万余元,未收到一起由于承办人员不履职或违规而导致的投诉。

  二是致力于“应援优援”,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水平,运用法律援助内网进行案件管理,实行援助案件网上申请、受理、审批、指派、结案、监管流程,缩短各环节的工作时限,方便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坚持实行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成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小组对案件进行讨论,保证案件质量。认真落实回访制度,今年以来,通过信件、电话回访等方式,回访受援人300余次,通过回访,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率达100%。严格执行法律援助“五个严禁”制度。截至目前,无违法违纪发生。

  三是致力于加大宣传力度,让法律援助更加深入民心。加大对新修订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力度,通过“送法下乡”、“把法律带回家”、“法律服务走近农民工”等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0场次,印制法律援助手册10000册,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专题宣讲,提供现场法律解答300余次,通过重庆日报、重庆法制报、荣昌电视台《政策面对面》、《法治荣昌》节目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工作成效10余次,有效提升了社会知晓度。

  四是致力于打造优质服务窗口,促进法律援助更加便民惠民。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硬件设施建设,配备业务用房3间、专职工作人员3名,配备专门接待群众场所,配齐办公电子设备、档案管理设备、接待座椅、饮水设备等。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做到接待群众“五个一”,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温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