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重点商品品种计划的通知

02.03.2017  19:02

  渝工商办发〔2017〕7号

各区县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重点商品品种计划》已经市局2017年度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

重点商品品种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切实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充分征求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家用电子电器(26种)

1. 电烤箱;2. 电磁炉;3. 家用热水器;4. 家用燃气灶具;5. 家用吸油烟机;6. 家用电动洗衣机;7. 食具消毒柜;8. 家用空调器;9. 家用电冰箱、冰柜;10. 家用电暖器;11. 真空吸尘器;12. 家用微波炉;13. 电动食品加工器具(豆浆机、榨汁机等);14. 自动电饭锅;15. 电热毯、垫;16. 数字移动电话机;17. 便携式计算机;18. 手持式电子设备(平板电脑、电子词典);19. 液晶电视机;20. 空气净化器;21. 饮用水净化器;22.  U盘;23. 电源适配器;24.电吹风;25.蒸汽电熨斗;26.电热水壶。

二、纺织服装鞋帽(17种)

1. 床上用品;2. 毛巾;3. 儿童(婴幼儿)服装;4. 衬衫;5.运动服装;6. 针织T恤衫;7. 休闲服装;8. 文胸及内衣;9. 毛针织品;10. 西服、大衣;11. 羊绒针织品;12. 羽绒服装;13. 牛仔服装;14. 泳衣;15. 单夹服装;16. 连衣裙、裙套;17. 鞋(皮鞋、旅游鞋、儿童皮鞋等)。

三、装饰装修材料(21种)

1. 石材;2. 细木工板;3. 防盗安全门;4. 铝合金型材;5. 陶瓷砖、卫生陶瓷、日用陶瓷;6. 水嘴;7. 木(竹)地板;8. 家具;9. 沙发;10. 开关插座;11. 电线电缆;12. 照明电器(节能灯、LED灯等);13. 管材、管件;14. 瓷砖;15. 钢材;16. 钢筋连接用套筒;17. 墙面漆;18. 橱柜;19.壁纸;20.防水卷材;21.防水涂料。

四、交通工具及机动车配件(16种)

1. 机动车传动带;2.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3. 汽车行驶记录仪;4. 机动车灯具;5. 机动车后视镜;6. 机动车用喇叭;7. 机动车空气滤清器;8. 机动车用制动器衬片;9. 机动车制动软管;10. 刹车盘;11. 防冻液;12. 制动液;13. 机动车雨刮器;14. 车载导航仪;15. 机动车离合器;16. 机动车离合片。

五、成品油(气)(6种)

1.车用汽油;2.车用柴油;3.普通柴油;4.液化石油气;5. 汽油机油;6. 柴油机油。

六、农资(3种)

1.肥料;2.农机具及零配件;3.农用运输机械及零配件。

七、其他商品(22种)

1. 消防产品(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消防水枪、消防水带、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接口等);2. 餐具洗涤剂;3. 保鲜膜;4.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5. 不锈钢餐具及厨具;6. 日用塑料容器(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等);7. 无线路由器;8. 卫生纸(含湿巾);9. 童车;10. 纸尿裤(含尿片、垫);11. 儿童玩具;12. 珠宝玉石;13. 贵金属饰品;14. 打印(复印)纸;15. 学生用品;16. 箱包;17. 皮具;18. 机电产品;19.电动工具;20. 塑料购物袋;21. 太阳镜;22. 仿真饰品。

除以上重点抽检的商品品种外,市局还将对工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以及其他渠道反映的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进行不定期抽查检验、开展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如因特殊原因今年没有抽检的重点商品将纳入下一年度的抽检计划。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