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渔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08.04.2015  12:42

渝农办发〔2015〕2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会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渔业发展各项工作,市农委研究制定了《重庆市2015年渔业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







2015年重庆市渔业工作要点


2015年我市渔业发展工作要坚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全国农业工作会、全国渔业渔政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以“稳量保供、提质增效、生态优先”为原则,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提高渔业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区域布局上,都市功能拓展区重点发展都市休闲渔业,城市发展新区重点发展大宗商品鱼基地,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重点发展库区生态渔业和山区冷水鱼产业链基地。全市力争水产品总产量、渔业经济总产值和渔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48万吨、119亿元和1.4万元,同比增幅分别达8.4%、10%和10%。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发展池塘渔业,持续提升渔业稳量保供能力。

1. 扩大池塘养殖规模。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利用低产地、荒地、半荒地和滩涂地等新建规模化水产养殖池塘,拓展池塘渔业发展空间,力争全年新建池塘达到2万亩。

2. 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充分利用特色效益农业和部渔业标准化示范建设等项目,积极推进成片老旧专用池塘标准化改造,带动大面积老旧专用池塘改造3万亩以上。同时,要积极助推山坪塘改造,增强其渔业功能,大力提高池塘利用效率。

3. 加大科技推广力度。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认真组织实施“池塘养殖节能减排综合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大力推广以“一改五化”为核心的吨鱼万元集成技术和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技术,加大微孔增氧、涌浪机等新型渔业机械的推广力度,努力提高池塘综合生产技术水平。

4. 切实保障良种供给。积极支持现有骨干繁育场站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引进原良种、开展亲本更新换代和本地品种选育;加强繁育指导,引进中科三号、长丰鲢、松蒲镜鲤等新品种,不断提升水产良种供应能力;加快推进重庆市水产引育中心搬迁工作。

5. 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加大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力度,强化现有示范场复查,确保示范场质量,力争新增部级示范场15个,总数达到100个;推动池塘生态渔业技术规范化建设,支持开展池塘生态渔业示范场创建试点。 

二、深入推进结构调整,努力拓展产业效益空间。

6. 提速发展冷水鱼。两翼地区要利用山区冷水鱼发展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大引资力度,大力支持建设鲑鳟鱼规模化养殖基地和加工基地,带动群众发展;加大裂腹鱼、裸鲤、多鳞铲颌鱼和棘腹蛙等地方土著冷水鱼的开发力度,破除苗种生产技术瓶颈;积极支持大鲵生产经营企业与养殖户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开展食用、保健、医用等多功能深度开发利用,提高大鲵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7. 调优池塘鱼品种。实施多元化战略,大力推广池塘鱼鳖混养、套养或单养胭脂鱼、岩原鲤、翘嘴红鲌、黄颡鱼、青鱼等地方土著品种模式,调优池塘养殖品种结构,探索化解市场风险,提高持续盈利能力,保障池塘渔业稳步健康发展。

8. 重塑稻田养鱼形象。锲而不舍推动稻田渔业发展,重点推进稻田综合种养技术。大力融合渔业、农技、农机技术,从水稻种植大户入手,狠抓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多样化种养模式,建立“稻(藕、莼)鱼(鳅、蛙、虾、蟹等)”基地,狠推规模化稻田综合种养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农田资源,积极推进稻鱼轮作,带动粮渔增效、农户增收。

9. 打造生态渔业品牌。不断拓展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建设范围,支持市三峡生态渔业公司在各地有序扩大水域牧场规模,开展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介行动,提升“三峡鱼”品牌知名度,助推其走出重庆;以“鱼菜缘”品牌为带动,探索建立渔业基地联结市场的有效模式,带动打造一批本地名优水产品牌。

10. 推进休闲渔业发展。引导城市资本投资建设高品位、高档次的垂钓、鱼餐饮、鱼文化和休闲鱼食品等主题休闲、体验渔业基地。大力开展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在全市现有10家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基础上,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其它区域城郊结合部,尤其要重点发展休闲渔业,力争全市新增部级示范基地4家。

三、强化监管标本兼治,力推平安渔业取得新成效。

11. 深入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继续推行和强化水产养殖、用药和销售等“三项记录”制度,推动建立养殖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大湘云鲫、湘云鲤、先科巨鲫、中科三号异育银鲫和乌鳢等外来苗种质量监管力度,落实快速抽检和监督抽检工作制度,做到阳性样品查处率100%;以30亩以上养殖大户为重点,完善和建立相关数据库,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支持“三品一标”认定认证,加强检测设备配置,确保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整体不低于95%;探索有效的水产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加强水产品批发市场监管,监督市场开办者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和开展质量检测,强化市场快速抽检和监督抽检,确保市场水产品抽检合格率明显上升;落实检打联动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12. 不懈抓好渔业船舶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两大行动,力争实现渔船安全“零死亡”目标。深入乡镇和渔业船舶集中停泊场所、隐患水域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强化隐患排查,严格执法;加快“渔船船型标准化”更新改造工作,打造100艘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船;组织开展“渔民生命工程——光明行动”;推动渔业互保进入政策性渔业保险;全面推进渔船“渔安通”应急救援系统建设工作;继续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建设国家级平安渔业示范县1个、市级平安渔业示范县5个。 

13. 大力推进渔业资源安全监管。继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范放流操作,开展标志放流、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开展渔业资源本底调查,掌握重点水域生境结构及渔业资源现状;加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强化涉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完善专家库制度,依法介入涉渔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督促落实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补偿措施,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做好小南海电站相关协调工作;继续做好禁渔、整治违规渔具、打击非法捕捞等工作;开展以大鲵经营利用为重点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四、夯实基础勇争一流,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14. 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中国渔业政务网、重庆市农业农村信息网以及相关媒体平台,开展渔业发展动态及政策导向信息宣传工作;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涉渔法律进校园、进社区等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开展“送法上渔船,平安水上行”等主题普法宣传和惠渔活动。

15. 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渔政人员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为渔业行政执法人员配备“重庆渔政”专用设备;创建5-8个渔政规范化示范基层处(站)。

16. 切实加强统计工作。完善报表现有设计指标,提高现有数据质量;各地要建立典型调查及台帐制度,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加强灾害信息收集和预警,及时服务抗灾救灾工作。

17. 精心谋划“十三五”渔业发展。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地要按照全市五大功能区定位和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精心谋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18. 积极完善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农业部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修订、宣贯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公布重庆市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大纲和渔业船员培训机构条件,认证船员培训考试机构,建立船员累计积分制度。

19. 积极推动惠渔政策落实。做好渔船燃油补助工作,积极配合城乡建委完成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协助做好渔业养殖保险试点和养殖水面经营权交易流转启动等工作。

20.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将反腐倡廉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加强行业内部监督检查,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持续发扬创先争优精神,努力营造勇争一流良好氛围,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