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印发2016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

04.05.2016  23:33

      一是明确2016年环境质量目标。主城区整体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以内;其他区县(自治县)及万盛经开区空气中PM10年平均浓度达标或者同比下降4%。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提高,主要次级河流水质进一步改善。二是确定2016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与措施。全面完成38家大气污染扰民企业深度治理、31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50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57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等环境保护工程,首次将“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涉及的15个重点市级部门工作任务纳入目标任务分解。三是提出考核要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重要内容,以确保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