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县环保局积极谋划2015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27.01.2015  22:07

重庆市荣昌县环保局积极谋划2015年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工作,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环境监察网格化全覆盖管理为抓手,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惩,有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一是建立完善环境监管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环保与交通、水利、安监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制定《环保与公安衔接工作联系机制》,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机制。

二是深入开展“四清四治”专项行动。对照荣昌县环境保护“四清四治”台帐,继续开展各类环境问题的排查工作,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污状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的执行情况,环境监管点和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情况,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强化医药化工、电力、钢铁、水泥、电镀、有色金属冶炼、燃煤锅炉等行业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秸秆禁烧和养殖小区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四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环境问题大下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逐步解决环境热点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是办好环保民生实事。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职尽责地处理好环境污染投诉。进一步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坚持四个到位,即问题解决到位、教育转化到位、稳定措施到位、处理落实到位,逐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利益。

六是强化环境监察队伍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政治纪律“八严禁”、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强化“底线”意识,加强环境监察队伍职业操守教育、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