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三举措”确保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效推进

29.02.2016  10:17

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与各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签订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责任分工履行精细化和属地化管理职责。

强化督查考核。按照“考实、实考”要求,细化和完善县级部门、乡镇(街道)生态环保工作考核细则,增大考核权重,将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纳入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年度实绩考核;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季度督查,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着力构建全县生态环保工作大格局。

加大宣传攻势。将生态文明纳入各类教学培训计划,认真开展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全市第三届生态文明知识竞赛”活动;利用“环境日”“地球日”“环保公众开放周”等契机,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和社会组织,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