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环保局明确2015年生态环保工作思路

15.01.2015  02:5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生态文明大会精神和新《环保法》,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江津区环保局认真研究,明确2015年生态环保工作思路。

一是把握重点,深化改革。深入领会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和孙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将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镇街,切实推进镇街基层环保体系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开展环保执法十大专项行动,推进环境监管体系全覆盖,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保“四清四治”成果运用,加大对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设立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积极探索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行为。

三是深化污染减排,严守环境底线。结合城市发展新区定位,强化工业企业环境准入、环评和清洁审核工作,控制污染物增量。科学制定2015年减排项目,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已建成的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四是实施环保“五大行动”。持续开展“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切实改善全区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积极推动噪声污染整治,扎实做好湖库整治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等民生实事。

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促进生态文明道德和行为养成。以中小学教育为基础,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新媒体的运用和发展,形成正面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