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司法局2015年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突显

21.01.2016  09:43
    一是严格执行市局执法依据,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市局“1+4”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结合城口实际进一步细化了《考核办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流程》、《请销假审批暂行办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社会工作者管理考核制度》等,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执法。

  二是强化日常执法和督促,确保管控到位。组织首次报到社区服刑人员观看社区矫正动漫片、《今日说法——服刑在高墙之外》等警示教育片,强化罪犯身份意识和在刑意识。每季度到各司法所开展一次执法质量考核,对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限期整改,确保管控措施落到实处。矫正科对部分有脱管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开展了“一对一”个别谈话,全年开展针对性谈话50余人次,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管教,截至目前,无脱管漏管。

  三是创新建立社会调查评估“4321”机制,进一步规范社会调查工作。坚持“四个必访”、“三个清楚”、“二个落实”、“一合议”,提升社会调查评估效力。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跨越发展。“中途之家”、社区矫正管理局编制获县编办批准成立,目前已正式运行。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建设,县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正式入驻县司法局。

  五是做好购买社会工作者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方式,招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0人,已于10月下旬正式上岗,分别派往9个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目前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