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中法院发布新闻通报2015年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情况

25.12.2015  11:55
  2015年12月24日,市三中法院对外进行新闻发布,对该院2015年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的立案情况进行通报。

  立案登记制改革于今年5月实施以来,重庆市三中院严格按照中央、最高法院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案服务工作,努力提升立案效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2012年至2014年,重庆市三中院立案数量分别为6515件、6933件和7062件,同比上升11.81%、6.42%和1.88% ,年均增长6.62%。今年1至11月,共计立案6869件,同比上升6.73%,增长幅度高于前三年年均增长0.11个百分点;其中5至11月,立案诉讼案件2349件,较去年同期增加626件,同比上升36.33%。从案件类型看,民事案件立案2490件、刑事案件278件、行政案件236件、减刑假释案件3624件、其他案件241件,分别占立案总数36.25%、4.05%、3.44%、52.76%、9.94%。从立案审级来看,立案一审案件385件,二审2575件、再审131件、减刑假释及其他类型案件3778件。立案的一审案件中,民事案件289件,同比上升49.74%;刑事案件26件,同比上升44.44%;行政案件70件,同比上升218.18%。为切实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重庆市三中院吃透改革精神,认真理顺工作思路,通过采取“五个强化”措施,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各项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立案登记制改革领导小组,形成院长亲自抓、立案庭具体抓、其他各部门积极配合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格局。院领导轮流到立案窗口第一线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改革准备情况、了解可能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到重心前移、阵前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立案庭,负责立案登记制改革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立案监测。实行立案登记情况日报告制度,同时对辖区政治性、政策性强的敏感案件、重大案件以及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引发舆论事件的案件,做到“一案一报、案情详报”,广泛收集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中的新数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和研判。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立案登记制改革专项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领会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和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立案工作队伍,从业务能力上保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四是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市高法院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登记立案“十个一律”要求以及全国、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及时清理调整与之不一致的立案操作规程及相关宣传资料,积极健全措施,提高立案服务效率和水平。

  五是强化信息化。大力推进诉讼服务大厅、公众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诉讼服务水平,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充分运用官方微博、门户网站等途径公开立案流程、内容和各项要求,推进阳光立案。深化立案二维码服务,开发个性化二维码,方便当事人查阅立案信息。

  六是强化立案督导。由院领导轮流带队巡回督导本院立案庭、辖区法院立案庭和人民法庭立案登记制落实情况,接访立案信访、闹访当事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立案作风检查,接访当事人立案投诉,强化对立案登记工作的督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和处理情况,对立案法官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及材料内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来源:市三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